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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昌石”区域新增及更新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80%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 近日,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2023年自治区恢复扩大消费工作实施方案》,包括减税降费温暖经营主体、助企纾困恢复市场活力、加速汽车消费恢复、加快布局新能源汽车、扩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等二十条内容。

  《方案》提出,加快布局新能源汽车。落实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至2023年12月31日,推进车辆购置税全流程无纸化申报。加快推进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推广新能源汽车试点建设,通过探索实施“购置+租赁”等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新模式,加大党政机关新能源汽车配备更新力度。进一步扩大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其中“乌昌石”区域新增及更新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80%。其他各级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不低于60%。鼓励公共服务领域公交、出租、物流、环卫等新增及更新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支持给予新能源机动车停车优惠服务,电动汽车充电桩标准充电时长内的服务收费包含停车费,不得另行收取停车费。鼓励各地、州、市对新能源汽车给予延长免费停车时间、停车服务费折扣等优惠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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