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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酷刑老照片:不忍直视,专门为汉人设计,图9是骑木驴的刑具

【木枷刑】

剥皮,腰斩,车裂,俱五刑,凌迟,缢首,蒸刑,宫刑,刖刑,插针,活埋,鸩毒,棍刑,锯割,断椎,灌铅,弹琵琶,抽肠,梳洗等等,都是晚清时期的酷刑。这是一组反映晚清酷刑的老照片。有人说,晚清时期官府把人的「创造性发挥到了极致」、「清朝人太聪明了」,确实如此。比如照片中的木枷,木枷大小决定犯人罪行大小,它沉重无比,时间久了会把脖子压断。另外,这些酷刑都是为了对付汉人而设计的。

【站笼】

站笼是枷刑的升级版,又称立枷,始于明朝神宗皇帝时期。犯人直立地站在木笼里,头露出笼外,脚下垫着砖头数块,根据犯人罪行的轻重,来决定抽调砖块的数量。砖头抽掉后,犯人脚下悬空,全部的体重都由脖子来承担,结果犯人窒息而死。

墩锁刑】

墪锁刑,一种非常残忍的酷刑,流行于晚清时期的外蒙古,主要用于惩罚女犯人。所谓的墪锁刑是指,把犯人关在一个木箱子里,然后将犯人送到人迹罕至的场所,最终把犯人活活饿死、渴死。不难想象,一旦犯人被执行墪锁刑,下场将极其凄惨。

【杖刑】

杖刑,顾名思义就是打屁股。杖以荆条制成,分大杖、法杖、小杖三等。杖刑在执刑时是有讲究的,犯人既不能被打死,也不能让犯人轻松接受惩罚,这时,负责执刑的人员就要注意,怎么打就成为了一种学问。笞杖在手,生杀、轻重仅在一念之间。

即将被斩首的犯人】

斩首,就是将犯人砍头。印象中,斩首就是刽子手举起砍刀,「咔嚓一下」结束犯人的性命。其实没有这么简单,为了让犯人慢慢痛苦死去(尤其重刑犯),刽子手会慢慢砍头。比如谭嗣同被砍头时,慈禧太后就命令用最钝的砍到,结果谭嗣同是被慢慢锯下头部的,场面不忍直视。

带着脚铐流放】

流放,又称流刑,就是把犯人流放到远离家乡的地方。清朝的法律规定:「限日行五十里,若三千里限二月;二千五百里限五十日;余准是。」表面来看,流放并不残忍,其实大家都想错了。很多犯人宁愿被砍头,也不愿被流放。因为,在当时一旦被流放,几乎永远无法回到家乡,这是很多犯人难以承受的。

【挑断脚筋】

在清朝所有酷刑中,最残忍的酷刑莫过于凌迟。所谓凌迟,就是将犯人千刀万剐。关汉卿在《感天动地窦娥冤》写道,张驴儿「毒杀亲爷,奸占寡妇,合拟凌迟,押赴市曹中,钉上木驴,剐一百二十刀处死。」根据犯人罪行大小,官府会规定凌迟的刀数,最后由刽子手来执刑。

【木桶刑】

以明朝太监刘谨凌迟为例,他被凌迟了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到了最后只剩下骨架子,「刘瑾已开刀矣,凌迟刀数,例该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每十刀一歇,一吆喝。头一日例该先剐三百五十七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左右起。初动刀,则有血流寸许,再动刀则无血矣。至晚,押瑾顺天府宛平县寄监,释缚,瑾尚食粥两碗。

【木驴】

骑木驴,这是专门惩治那些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的酷刑。 《水浒传》中就描述了王婆骑木驴的记载,「读了朝廷明降,写了犯由牌,画了伏状,便把这婆子推上木驴,四道长钉,三条绑索,东平府尹判了一个‘剐’字,拥出长街。两声破鼓响,一棒碎锣鸣,犯由前引,混棍后催,两把尖刀举,一朵纸花摇,带去东平府市心里,吃了一剐。

【重罪犯人的脚铐】

脚铐,如今依旧存在着。犯人罪行大小不同,脚铐的重量也不同。给犯人戴上脚铐,可以防止犯人逃跑。脚铐的连接很短,犯人难以迈开步伐逃跑,并且走动的时候有声音,很容易暴露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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