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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19年产权证的房子因补偿没谈好突然被拆,职能部门:系违章建筑,法院:不能认定为违法建筑

没有补偿,没有征收通知,办有房产证的房子突然被拆除。一个月来,河北省元氏县的康先生和家人一直在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奔走,至今没有结果。

拆迁补偿协议未谈拢

划入征收范围的土地10多年未征收

康先生是河北省元氏县槐阳镇人。2022年12月2日,提起自家有房产证的房子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突然被拆时,康先生显得很无奈。

“1996年左右,根据当时的政策,我们家取得了村上一块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康先生介绍,他的父亲是农民,当年经过深思熟虑,在这块933平方米的土地上建起了一座住宅、3座车间。“住宅是用来自住的,车间是用来加工家具的,房子都是砖混结构,总面积达到了340余平方米。”

2003年3月,康先生的父亲从元氏县房产管理局取得了上述房屋的房权证。后来,康家人又在院子增建了东屋,房屋总面积进一步扩大。

“2010年,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元氏县城修建恒山大街,道路施工前就将我家二百多平米房屋划入道路用地红线范围内。”康先生说,由于房屋征收部门与他家一直未就补偿安置达成一致,征收工作就此搁置起来。

村委会起诉房主

要求归还土地、拆除建筑,法院驳回起诉

康先生介绍,2010年,他父亲不幸因病去世,木器加工厂不再经营。“我们也搬到了爷爷、奶奶的旧居和老人一起生活,之前的住宅、车间就租出去了。”

“2020年,听邻居说一些身份不明的人开着挖掘机来到我家房前,准备强拆我们的房子。我和家人赶到后立即报警,民警及时制止了对方的行为。”康先生说,房子虽然保住了,但自此无人再租。

2020年6月19日,有挖掘机开到康先生家房前准备拆迁,后被制止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2021年10月,村委会将康先生及家人起诉至元氏县法院,称康先生的父亲在世时租占了村上1.4亩集体土地经营木制厂。康先生的父亲去世后,上述土地一直被康先生及其家人占用至今,未予返还。请求法院判令康先生家返还所占1.4亩集体土地,并清除地上建筑物、附着物……

康家人辩称,他们有房屋所有权证,对涉案集体土地,通过购买方式,取得永久使用权,不存在返还集体土地问题。

元氏县法院审理认为,2003年3月20日,元氏县房产管理局为康先生家办理了房权证,土地使用情况摘要栏记明,土地使用面积933.32平方米,使用年限1997年3月至2007年3月。

元氏县法院认为,康先生一家对争议房产享有合法的使用权。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中载明的土地使用年限虽然已经到期,但不能以此推定康先生及家人所建房屋在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变为违法建筑。

元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产档案载明:康先生的父亲是以私有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并获得审批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现在办证审批机关尚未对此证书效力做出认定之前,房屋登记证书不能仅以房屋占用土地使用年限过期而自然作废。

2021年12月1日,元氏县法院一审判决:驳回村委会的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村委会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镇政府下发“限期自行拆除通知书”

当事人起诉后又撤回

康先生介绍,今年4月27日,槐阳镇政府向他们下发了“限期自行拆除通知书”。通知书称,他们的房屋未取得土地等手续,不符合县城建设提升要求,不符合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他们在收到通知书后2日内自行拆除房屋,逾期不拆将依法拆除。

康先生对此不服,向元氏县政府提出复议。2022年5月5日,元氏县政府下发的“行政复议不予受理通知书”称:经审查,你申请撤销槐阳镇政府作出的《限期自行拆除通知书》,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受案范围,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

康先生仍不服,于2022年5月9日向元氏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槐阳镇政府撤销“限期自行拆除通知书”。经过法院调解,2022年7月16日,槐阳镇政府向康先生下发“槐阳镇政府关于撤销《限期自行拆除通知书》的决定书”。决定书称:经研究,决定撤销槐阳镇政府2022年4月27日向你下达的《限期自行拆除通知书》。

未通知、未补偿情况下

房子突然被拆除

康先生说,正当他们与相关部门依法协商拆迁补偿事宜时,房子突然被拆除。

“今年10月29日是周六。当天上午8时许,邻居电话通知我们,有人开着大型机械在拆我家的房子。8时30分我们赶到现场时,拆房的人四散而去,房子已被拆完,现场一片狼藉。”

房子被拆后现场一片狼藉

康先生说,截至房子被拆当天,他们既未收到过征地告知书,也未收到过房屋征收决定书等相关通知,所有房屋就这样被拆除了。

“发现房屋被拆后,我们立即报警。民警到达现场后经过调查告诉我们,拆迁系槐阳镇政府所为,让我们与镇政府协商。”

相关部门称所拆房屋属违章建筑

下来会协商补偿安置问题

康先生说,此后,他多次向槐阳镇政府反映,请求依法处理,但一直没有结果。无奈之下,他又向当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多次,仍然没有结果。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注意到,2022年11月4日,元氏县相关部门就康师傅的反映回复:您好,我单位高度重视,已将情况反馈村委会并安排村委会做好群众政策解释工作。

2022年11月11日,元氏县相关部门再次回复:您好,接到您的来电,我单位高度重视,已安排工作人员做好群众政策解释工作和思想调解工作。

2022年11月18日,元氏县相关部门第三次就康先生的反映回复:接到您的来电,我单位高度重视,已再次将情况(反馈)责任部门并安排工作人员做好群众解释工作。

2022年11月24日,元氏县相关单位第四次回复:您好,我镇高度重视,已将情况记录,安排并督促工作人员做好群众解释工作和思想调解工作。

眼看反映无果,不久前,康先生又在人民网地方政府领导留言板反映了此事。11月21日,元氏县相关部门回复:网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元氏县高度重视,经有关部门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经了解,该房屋所占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无合法用地手续,属于私搭乱建违章建筑,故予以拆除。下一步,槐阳镇会就后续的合理补偿安置等问题与您进一步协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我家的房子有合法的产权证,元氏县法院都认为我家的房子不是违法建筑,元氏县相关部门却说我家的房子是私搭乱建违章建筑。如果是违章建筑,怎么会办下来产权证?”康先生说,他们对元氏县相关部门的答复不予认可,将考虑诉讼方式依法维权。

职能部门回复:

将积极与房主协商安置补偿事宜,妥善处理此事

就康先生的反映,12月2日上午,槐阳镇相关工作人员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到底是哪个部门拆除了康先生家的房子,他不是很清楚,但是他之前听过,康先生家的房子是违建,所以被拆除了。

当天上午,槐阳镇相关负责人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今年5月,康先生起诉槐阳镇政府时,他确实与康先生对接过,后来镇政府撤销了“限期自行拆除通知书”。

“康先生家房子被拆一事我没有参与,也不是很清楚。据我了解,他家的房产证没有土地手续,土地手续早就过期了。”该负责人称,因为疫情,镇政府好多工作无法进行,下来镇政府会详细调查了解情况,积极与康先生协商补偿安置事宜,妥善处理此事。

律师提醒:

遭遇被拆时可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行政赔偿

类似康先生这样有房产证的房子被拆除时,房主该如何依法维权?维权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山东辰泽律师事务所律师柳孔圣介绍,类似康先生这样的经历很有代表性,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行政机关实现个别行政目标与公民权益保护,以及当前法治建设要求之间存在的冲突。

“遇到类似事件,如果不清楚是否是执法行为,因涉嫌刑事犯罪,当事人应当第一时间报警,通过警方调查固定证据。”柳孔圣指出,本案中,相关行政机关已承认是本机关所为,因此应属于执法行为。因未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且在《行政强制法》禁止的时间(周六)实施,行政机关行为违法无疑。

柳孔圣称,由于目前法律对该类行政违法行为未作出特别的规定(比如惩罚性赔偿),康先生只能与行政机关达成征收补偿协议或在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请求行政赔偿。“如果有证据证实个别领导干部涉嫌滥用职权,可向监察委控告要求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陈有谋 编辑 董琳

(如有爆料,请拨打华商报新闻热线029-888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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