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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案”不配入选十大案件?死刑复核为何没结果?还有不少疑点?

“劳荣枝绑架、抢劫、故意杀人案”入选了2022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案件。

经过南昌中院、江西高院长达3年之久的审理宣判,身背7条人命的犯罪嫌疑人劳荣枝,等来了最高院的死刑复核。

西北政法大学教授王政勋认为,劳荣枝的行为属于极其严重的范畴,适用于死刑立即执行

劳荣枝在整个案件中,积极物色、色诱、捆绑、看管、威胁、取款、购买作案工具等,符合共犯特征,且有比较独立的作用,和法子英配合默契。

在感知法子英被抓之后,迅速潜逃长达20年之久,为了掩人耳目,她改名换姓甚至整容,可见她主观恶意明显,社会危害性极大,江西公检法三剑合璧,打了一场漂亮的重大刑事案件攻坚战。

由于本案件过去20多年,客观证据并不多,办案人员主动放弃周末休息时间,对劳荣枝采取了密集审讯攻势,在无诱供、无刑讯逼供等非法审讯手段下,感化了劳荣枝,让其交代了所有的犯罪事实。

虽然之后的庭审以及二审阶段,劳荣枝进行了翻供,但在其之前大量的口供以及法院掌握的其他证据下,江西高院维持一审对其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

原本以为这是一个大快人心的铁案,最高院也会尽快复核完毕执行死刑,可最高院迟迟没有复核结束的迹象,难道此案还有悬念?

值得注意的是,自从江西高院二审宣判结束之后,一直有为劳荣枝申冤的声音。

从劳荣枝的辩护律师吴丹红和熊达,到证人曹某、成都徐律师、知名导演夏钢、金牌刑辩律师杨名跨以及不少网友,都从各自的角度为劳荣枝鸣冤。

其中,证人曹某、夏钢、杨名跨都曾上书最高院,说出了自己对本案的一些质疑点,以及可以证明劳荣枝是被精神控制和胁迫的证据。

对于绝大多数网友来说,其实并不了解案件的全过程或每一个细节,但大家都是有血有肉有情感有正义感的人,大家不相信一个身背7条人命的嫌疑人,凭什么就可以罪不至死!

为了让大家能更直观地对本案有一个更全面详细的认知,辩护律师熊达在其社媒账号里透露了本案的所有关键细节和疑点。

纵观这份《比对表》,其实都是辩方从劳荣枝的角度进行的一些说明,由于这起案子意义重大,判决书的内容体量也是巨大的,很多人其实也根本没有看过判决书的内容和核心证据。

从劳荣枝案入围十大案例这件事来看,虽然最高院的死刑复核还没下来,很显然,大家对于最终的结果似乎比较乐观,否则也不会入围“十大案件”。

正常情况下,对于像劳荣枝案这种重大刑事案件,最高院的死刑复核时间一般不会超过3个月,像“孙小果案”的死刑复核只用了两个月的时间。

可劳荣枝案已经复核3个多月了,仍然没有结束的迹象,大家不禁会有这样一种疑问,为何劳荣枝案的死刑复核还没有结果?还有其他结果的悬念吗?

事实上,复核结果迟迟未公布,很显然是案件还在复核当中,这里也有几种可能性,可能是本案的材料太多,需要一一核实太耗时间,可能是辩方提供的大量材料需要时间去认定和分析。

有一点可以确定的是,劳荣枝案注定是一场非典型的刑事案件,虽说它左右不了法治社会的进步,但足以让嫌疑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劳荣枝究竟还有哪些疑点?这些疑点对劳荣枝的定罪和量刑会产生怎样的影响?为何这么多律师都认为劳荣枝罪不至死?他们究竟在质疑什么?

劳荣枝究竟是不是被法子英控制的?

这个问题其实不难确定,劳荣枝是一个接受过良好教育的聪明的女人,在跟随法子英逃亡之前,还是一名小学教师。

从她被抓之后,表现出来的极强的反侦察能力以及思维清晰能言善变的能力来看,莽夫法子英想在这么多年中完全控制住劳荣枝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劳荣枝说法子英强奸她殴打她,导致她因为多次堕胎而终生不育,身上至今还留下被殴打的痕迹,但这一切谁又能证明不是因为其他原因造成的?

如果他真的被法子英精神控制和胁迫了这么多年,当得知法子英被抓之后,他最应该做的其实就是寻求家人的保护和向警方说明一切,而不是20年只联系过家人一次,更不是担心和警察说不清楚。

为什么不敢和家人联系?为什么怕说不清楚?为什么逃亡多年改名换姓?为什么还要整容?这一切的一切看起来更像是他有意而为之,并非像他所说的被法子英控制造成的。

法子英20多年前就已经伏法了,表面来看已经死无对证了,但法子应当初被抓之后的表现和口供,却是永远留下的证据。

如果劳荣枝是被法子英控制了,为什么在法子英被抓之后,不关心自己的死活,反而非常关心劳荣枝的安慰,为什么他把所有的罪行都揽在自己的身上。

劳荣枝和法子英系列案件中的幸存者刘某,在向控方提供的证言当中明确表示,劳荣枝在准备和他的妻子碰头前,和法子英有过短暂的商议,随后决定如果拿不到钱就杀了刘某。

难道劳荣枝被法子英控制下,法子英还要征求一下劳荣枝的意见?更别说在这几年的过程当中,劳荣枝有大把逃跑的机会,但他都没有那么做。

劳荣之究竟有没有故意杀人?

这其实也是本案非常具有争议性的一点,辩方认为控方拿不出确凿的证据证明劳荣枝参与了杀人,或配合法子英杀人。

法子英被抓之后,为什么询问律师在合肥案件当中死了几个人?当得知死了两个之后,为什么询问有没有殷某华?如果殷某华是他杀害的话,他会问出这一连串的问题吗?

而且当初在合肥警方的尸检报告中,明确指出殷某华遇害的时间是在法子英被抓后的第二天,难道法子英被抓之后又逃回去杀了殷某华?

且不看其他三个案件,单独从合肥案件中,院方就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劳荣枝涉嫌故意杀人罪,更别说他帮助购买冰箱的犯罪事实。

而在温州案的过程当中,劳荣枝在去取钱之前,曾经告诉法子英不要伤害梁某和刘某,表面来看,这似乎能证明他不仅没有故意杀人的嫌疑,反而有规劝法子英不要杀人的嫌疑。

可为什么劳荣枝在其他案件当中没有说类似的话?这是否说明温州案的两个受害人,因为是他的同事,所以让劳荣枝有些于心不忍。

而其他几个案件当中的受害人,均是迷恋他的美色,所以她并不在意他们的死活,一个流窜多地的坐台小姐,又怎么可能同情嫖客呢?

劳荣枝还说和南昌的熊先生是在出租屋偷情时被法子英意外发现,从正常的角度来看,一个女人怎么可能带领情人来到男朋友时常出没的出租屋里偷情?

劳荣枝究竟是不是共犯和主谋?

根据法子英的犯罪经济来看,他十几岁就开始坐牢,后来连他的六个亲兄弟姐妹都不认他了,可见他当时有多么的“混”,也能看出他并没有多少文化。

从法子英的身材来看,不仅人长得矮,而且还特别的瘦弱,如果想凭他一己之力控制住被骗来的受害人,直至完成对受害人的捆绑,是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劳荣枝则是一个经历过良好教育的人,当一个人真的被其他人胁迫控制的时候,肯定会找一切机会逃脱。

就像那些误入传销组织的人,他们会想方设法的向外界传递信号,甚至利用一切可以逃脱的方式寻求陌生人的帮助,怎么可能像劳荣枝一样乖乖听话?

而且在控制捆绑受害人的这个过程中,像劳荣枝这么聪明的女人,当他帮助受害人一起反控制法子英的话,他应该能够预判到这种行为的成功率会很高的。

尤其是当受害人正在面临生命威胁的时候,此时有一个人能够帮助他扭转乾坤,受害人肯定会不遗余力的和劳荣枝一起制服法子英。

可劳荣枝根本没有这么去做,反而每一次都配合法子英捆绑受害人,这怎么能够让人相信他是被控制的?他的这个说辞是否对得起他接受过的良好教育,是否对得起人的本能?

审讯程序和审理程序是否违法?

在二审结束之后,吴丹红律师就质疑办案人员对劳荣枝诱供,导演夏钢和金牌律师杨名跨等人,也质疑程序的合法性。

劳荣枝究竟被没被诱供,审讯时的监控一目了然,程序究竟合不合法?最高院自有定夺,如果最高院认为一审和二审存在程序违法的情况,其实早就发回重审了。

至于吴律师质疑江西方面没有对劳荣枝案的管辖权,这一点江西高院也做出了回应,毕竟劳荣枝和法子英系列案件是从江西南昌开始的,而且最初侦查此案的也是南昌警方。

根据相关规定,原办单位有权对整个案件进行侦查、审查和审理,辩方可以要求异地侦办,但说江西方面无管辖权,似乎有点说不过去。

如果辩方的这些疑点被证实,案件将会如何发展?

毫无疑问,如果劳荣枝被认定是被法子英精神控制和胁迫的,或认定为是从犯,或认定没有故意杀人罪,她极有可能免于一死。若涉及程序违法发回重审,最后的结果则并不好说。

实际上,辩方一直在帮劳荣枝往无罪或轻罪的方向辩护,但这和劳荣枝在庭审过程当中的表现截然相反。

在一审的过程当中,小木匠的妻子是来到现场的,劳荣枝当场向对方道歉并忏悔,而且他对法院判他的绑架罪和抢劫罪供认不讳。

从这个角度来看,既然劳荣枝对于绑架和抢劫供认不讳,最起码可以说明他并不是被法子英控制的,他的意思其实也比较明确,就是他的意愿并不是杀人灭口。

从这一个角度来看的话,绑架抢劫可能是他和法子英的初衷,但这也恰恰说明了他们二人都是主谋和共犯,这也就说明了他不可能是无罪的。

而目前辩方并不能提出确切的证据证明劳荣枝没有参与杀人的共谋,而且四个案件跨度多年,劳荣之怎么可能不知道法子英杀人?当他得知法子英杀人之后,还继续和他绑架抢劫,这种主观恶意性,怎么能排除他故意杀人意愿。

为什么这么多律师在为劳荣枝申冤?

很多人都说吴律师等为劳荣枝申冤的律师都是无视生命无视法律,甚至更难听的话也都说的出来,而吴律师等人在接受此案之前也知道自己将会遭到怎样的舆论。

可这些知名律师还是接手了劳荣枝案,甚至有其他金牌律师也加入到为劳荣枝申冤的队伍中去,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难道他们就想与民为敌吗?

用一句不太恰当的比喻来形容,苍蝇不叮无缝蛋,正是因为这个案件有律师们认为可疑的地方,而且控方又不能排除他们的合理质疑,所以才让这个案件变得扑朔迷离。

就像熊律师把这个案件的很多细节扩列出来所表达的态度一样,他们其实也想让广大网友从了解案件的细节入手,对于本案有一个全新的认识。

但又有谁会仔细研读熊律师给出的对比表格?或者说有多少人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呢?千万不要把自己的认知强加在别人的身上,毕竟大家所处的位置不同,看待这件事的角度必然也不同。

就像在整个一审和二审的过程中,控辩双方倒是对于案件的一些细节最为清楚,可仍然是站在各自的立场展开辩论。

实际上从这一点来看,这个案件似乎真的有一些目前还无法达成共识的地方,而最终的确认,还是要交给最高院来做出结果,作为死刑判决最后一关,最高院的死刑复核也会慎之又慎。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控辩双方其实都可以参与到死刑复核当中,他们也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这个过程非常类似于听证会。

但这个过程并不会对外公开,甚至在最高院死刑复核判决书中,也不会说明具体采纳了哪个律师的哪条意见,对于这一些信息只会一笔带过。

这更像是三方关起门来搞学术研究,当三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之后,这个案子也就最终定性,如果始终有比较大的分歧,估计就会发回重审。

倘若最高院核准死刑,劳荣枝将在七天之内被执行死刑,倘若最高院发回重审,也并不意味着劳荣枝最终就会逃脱死刑,这里的重审理由并不一定是定罪或量刑上的质疑,可能是其他方面的原因。

如果最高院在对一审和二审对劳荣枝的定罪和量刑上出现了质疑,那劳荣枝免死的机会就更大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死刑复核的过程注定不会平静。

虽然现在外界并没有掀起多少波澜,或许在复核的过程当中早已波涛汹涌,之所以说这起案件并不是一起典型的刑事案件,主要原因就是这起案件的很多证据都是一些主观性的。

有不少律师也认为,把这起案件列为年度十大案件,似乎有些不妥,毕竟这起案件的争议性还是非常大的,一个有如此大争议的案件被列为十大案件,似乎有些名不符实。

反观同样入围的“唐山打人事件”,同样引起了极为广泛的关注,同样带来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但这起案件的入围似乎更恰如其分,尤其是对于主犯陈继志的审判,足以成为业内标杆。

一个案件,一场生死的选择,没人可以控制自己的出生,但却可以左右自己的死亡。

对于劳荣枝来说,她自己也认为自己有罪,也向受害者家属道歉和忏悔了,更是把感恩挂在嘴边。

可这一切能否换来七个冤魂的重生?可这一切能否换来法律的认可?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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