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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3个无采购记录药品将被“失效处理”,会影响患者用药吗?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谭琪欣)4月21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的《关于关闭无采购记录药品采购状态的公示》显示,将按照规定定期关闭无采购量的药品,做失效处理。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梳理发现,此次公布的近一年内(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无采购量药品2423个,其中涉及医保支付范围内的药品1813个,不乏盐酸二甲双胍片、奥美拉唑钠、头孢他啶等多种临床大品种常用药。

被“失效处理”意味着什么?4月23日,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失效处理跟“撤网”差不多,意味着医疗机构/药店无法再采购。“如果近一年内医院和定点药店都没有采购记录,则医院和定点药店的采购权限都会被关闭,如果定点药店有采购记录,则仅是关闭医疗机构的采购权限。目前名单仍处于公示阶段,如果有部分药品确实有采购记录的,可以凭借采购发票反馈。”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梳理发现,将被关闭采购资格的药品中包括多款临床常用、价格低廉的品种,如廉价降糖药盐酸二甲双胍、胃肠用药注射用奥美拉唑钠、心血管疾病用药血塞通滴丸等,涉及上药信谊药厂、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昆药集团血塞通药业等多家药企。

药品被失效处理后,会影响患者用药吗?“失效处理的药品本身就是因为长时间医疗机构没有采购记录的药品。对于临床常用药,医疗机构一般都有同个品种不同品牌的药品储备,不会对临床使用造成影响。”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记者查询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药品采购信息发现,以盐酸二甲双胍片为例,近三个月内上海市范围内有上百家医疗机构均陆续采购了盐酸二甲双胍片,采购的医疗机构以各区卫生中心为主,药品生产厂家为北京京丰制药集团有限公司,1瓶(0.25克*100片) 的零售价在2.94元左右。

此外,被“失效处理”后的药品也并不意味着永远不能再在医疗机构使用。“当有意向医院想要采购时,可以递交相应的采购资料,失效后的药品重新挂网需再按照全面议价药品重新申报一次,该意向医院按需完成首采后,医保编码就可以面向全市挂网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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