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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集团董事长董明珠建议:员工跳槽应立法收取培训费

董明珠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建议立法对员工的跳槽行为收取培训费,由下一家单位赔偿上一家单位,作为公司培训员工的费用。

格力集团董事长董明珠作为人大代表,相比去年带来的建议(个税起征点应该提高到一万元),今年带来了两个建议可以说很劲爆,网友对此褒贬不一。

董明珠:大学生毕业去流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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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明珠介绍:“我就是个大学生,毕业到线上去打个螺钉,又有什么不可以呢?因为现在就觉得好像,我拿了大学文凭,我就应该坐在办公室,其实聪明人应该走基层,你就到基层历练了,以后你这里学到很多。

国家和学生家长辛辛苦苦十几年培养出来一个大学生,毕业了,你却建议人家去打螺丝,打螺丝需要大学生,现在流水线都这么内卷了吗?

况且流水线打螺丝的职位没有多高的技术要求,不憨不傻就可以胜任这种纯重复性、机械性的岗位。如果说让大学生到流水线、到基层了解产品细节,或者想让大学生加深对产品的了解,从而可以研发或者改良产品,这点我是很赞成的,因为现实中不排除有很多眼高手低的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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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单纯的为了增加就业率,给大学生画大饼,我认为还是算了吧!国家培养一个大学生不容易,同样一个家庭培养出来一个大学生更不容易,既然是大学生就应该去可以发挥他作用的岗位,最好做到人尽其用、学以致用。

收取跳槽员工的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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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明珠对于自己提出的建议,给出的解释是:“他觉得你这里工资低,别人给他几倍的高薪,她愿意走,但是我觉得这里一定要立一个法,因为你在我干了十几年,培养了你,我付出了那么多财力,人力,物力和时间,你拍了屁股就走了,那你下一个单位最少要赔偿我的培训费,人才一定是流动的,但是一定是合理的,立了这个制度以后,我觉得慢慢会规范起来,实际上也会约束我们一些年轻人,改变一些年轻人。

如果董明珠的这个提议通过的话,对于原企业是有好处的,可以牢牢拴着员工;对于员工来说就不是那么友善啦。那么今后谁还敢轻易跳槽,即使辞职了,有哪一家单位肯接手,直接增加了跳槽及用工成本,以至于后面无人敢跳槽,哪怕这家单位再怎么不好,也不敢跳槽,因为搞不好辞职就代表永久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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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一般高技术含量的单位或者企业,都会和劳动者签订培训合同,如果员工经过培训后未按照合同到达约定的工作年限而离职,那么就可以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即员工按照约定赔偿用人单位的培训费及可能造成的损失费。

大部分出门打工仔,基本上都是从事一些体力劳动、无技术含量的流水线等等一些基础普通岗位,员工用自己的劳动和时间换取劳动报酬。这些人辞职再重新就业后,如果要求下一单位赔偿上一单位的赔偿费,我觉得这纯属胡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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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认为董明珠的这个建议并没有什么可操作空间,如果一家单位真的想留住人,那么就从待遇、福利及尊重上面考虑,例如事业编;为了避免员工的流失,而要求下一家单位赔偿上一家单位的培训费,从而倒逼员工委屈求全,继续坚守岗位,这完全无视《劳动法》,《劳动法》规定,员工与用人单位应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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