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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春莲:最美刘三姐扮演者,出卖身体上百次,敛财76万,终被枪决

说到程春莲可能很多人不知道,但如果说到刘三姐,那就是家喻户晓了。在民间传说中,刘三姐擅长唱歌,还曾受到皇帝册封为“歌仙”。刘三姐和村里一位青年情投意合,无奈被一个恶霸从中阻拦,最后为了追求自由的爱情,刘三姐和恋人一起跳进了河中,双双殉情。

70年代,就有这样一部名叫《刘三姐》的歌舞剧,讲述了这个民间流传的爱情故事。当时,科技还不发达,电视在人们家中还算一个稀罕物件儿,人们娱乐生活匮乏,经常喜欢在晚饭后看看电视解闷,因此也造就了许多电视剧明星。

程春莲出生于一个贫穷的家庭,但从小就表现出了演戏上的天赋,在上学时,就因为文艺活动中的突出表现而被老师看中。程春莲的父母对她十分宠爱,当得知女儿有表演天分后,尽管家里没多少钱,父母二人还是砸锅卖铁,将程春莲送到了一所艺术学校。

虽然家境远远不如一起学习的同学,但程春莲学习十分刻苦,很快就出类拔萃,被录取为正式的国家舞蹈演员。由于她相貌姣好、歌喉亮丽,表演时也从来不怯场,老天爷眷顾了她——她被选中参演音乐片《刘三姐》,并担任女主角。

随着这部剧的大火,程春莲也很快走红,成为了全国人民都认识的女明星。名气越来越大后,程春莲接触到了各种各样社会上流阶层的人,不满的情绪在她的心中萌发:自己这么好的外形条件,为何只能拿这300元的死工资?

经过深思熟虑,最终程春莲毅然决然地放弃了前途大好的演艺生涯,转而下海经商——她来到了刚设立经济特区不久的深圳,希望能在这片改革开放的热土上捞到第一桶金。

程春莲找的第一份工作是销售,凭借当演员时积攒的名气,很多人都愿意买她的账,购买她的产品。不过,只靠做一个小小的销售,显然不能像她所期望的那样成为日进斗金的富豪,这也让程春莲感到十分郁闷。

1988年,程春莲认识了一位贵人,那就是在石油公司工作的梁某。当时国家对石油计划供应,因此石油是一桩暴富的生意,程春莲有意参与其中,而梁某则看中了她年轻青春的肉体,两人各怀心思,就这样勾搭上了。

在其后的数年中,程春莲学会了周旋于各个男人之中,利用美色为自己博取利益。她通过倒卖石油的生意,先后赚了几十万元,在当时那个年代这可是一笔不小的财富。

欲望是个无底洞,后来程春莲也放开了,毫无顾忌地利用身体来换取权力,让男人为她办事。数年间,和她有过关系的男人数也数不清。

、然而这条发财之路,同时也是一条不归路,就在程春莲过上了她所梦想的一掷千金的生活的时候,她的行为也被有心人注意到了。

一年多时间后,有人向上级部门递交了举报信,揭发程春莲长期利用权力交易倒买倒卖石油,从中牟利。

经过调查,仅仅一年多程春莲就通过这种生意赚到了接近100万元。尽管程春莲努力辩解称这些石油是她自己努力搞来的、而受贿所得的钱财也只是正常交往赠送,但法院显然不会采信这苍白无力的辩解。

992年4月,程春莲被判死刑。这时的程春莲才37岁,虽然不复青春,但由于保养得当,看起来仍然像20岁出头的小姑娘一样肤白貌美。她的事情被社会公众所知后,无数曾经的粉丝为她扼腕叹息。

不知道当程春莲在牢狱中回首往日的时候,是否会想起自己在舞台上光彩四射时的青春时光,又是否会后悔,如果不是自己的一念之差,她仍然能稳稳当当地当着艺术家,也就不会落到这个下场了。

程春莲的悲剧,不仅仅属于她个人,也是一个时代的悲剧。作为出生于贫困家庭的女性,在她的成长过程中会受到无数次来自外界的诱惑,一旦开始和其他人进行攀比、萌生了“赚快钱”的念头,就容易加速腐化堕落。

程春莲的故事也告诫我们,要注重孩子对于金钱观念的教育,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决不能为了金钱与权利就走上歪门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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