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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前女友诬告猥亵5岁女童后,湖南退伍男子自杀未遂致四肢截瘫,经三次审理终获无罪,现实名举报要求追责

作者丨祁彪

编辑丨卢伊

35岁的肖科坐在轮椅上,一侧扶手特制了一个手机支架,把手机固定在上面,艰难地用手举着身份证,录制举报视频。

视频录好后,肖科用仅剩的稍微能活动的胳膊,带动大拇指,一下一下点击着手机屏幕,将视频进行简单的剪辑后上传到某视频平台。

“这是我现在唯一能做的事情了,我的人生被毁了,我想通过视频让更多人知道我的遭遇,也希望迫害我的人能够被追责。”肖科说。

两年前,肖科被前女友李丽(化名)指控猥亵其5岁女儿小花(化名),从而被关押进看守所。为了证明清白,退伍军人出身的肖科选择自杀明志,虽然最终命被抢救了回来,却成了一级伤残,“四肢都瘫痪了,吃喝拉撒都需要人照顾”。

本案被起诉至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法院后,先后经过一审、二审发回重审、重审一审等三次审理,最终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双清区检察院撤回起诉,肖科才获无罪。

虽然最终获无罪,但经此一劫,曾经生龙活虎的肖科,如今只能在轮椅和床上度过光阴,生活变得面目全非。

“我痛恨强奸犯”

肖科至今记得当兵时,一次执行任务中班长说过的话:“强奸犯是最被人看不起的,是最没出息的人!”

那一年,肖科十七八岁,从一直生活的湖南邵阳到了广西,还是一个新兵蛋子,对一切都是懵懵懂懂。

当时他和战友被派往一所监狱执行任务,里面关押了一个强奸犯,班长指着强奸犯说了这些话。“我那时候还小,第一次听到这一番话,对我思想的冲击可想而知,所以印象格外深刻。”肖科说。

当兵时期的肖科

再长大一些,肖科对这些话的理解也就更深刻了:“只有最懦弱最没本事的男人才会去做这种事,说句难听的,几百块钱能搞定的事情,为什么要去犯罪。”

但没想到,命运却和他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他被指控成为了他最痛恨的那一类人,甚至比那类人还恶劣一些——猥亵5岁女童。“那得是多无耻的人才能做出这种事,才能对一个孩子下手,那还是人吗?”

肖科所遭受的这一切,缘于2018年初与前女友李丽的那一场相识。

在那之前,2005年12月退伍后的肖科,当过一个月400块钱的洗车工,还做过保安、汽车美容学徒、设备操作工,兜兜转转十多年,都没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

转眼到了2016年,肖科结婚了。结婚不久,为了多挣钱,他被同学忽悠去一起包工程,结果钱没挣到一分,还搭上了不少钱,妻子也和他离了婚。

2017年六七月份,痛定思痛的肖科转行做起了金融行业,由于勤奋刻苦,很快业绩有了起色。“那时候同事里我应该是最勤劳的,半夜都还在工作,所以很快月收入就到了两万多。”肖科说。

月入两万,在邵阳算得上高收入,事业上风生水起的同时,肖科再一次迎来了爱情。

时间来到2018年7月,肖科和同事在公司楼下的超市买东西,遇到了恰巧与同事认识的李丽,经同事介绍,两人互加了微信。

肖科后来得知,李丽就在自己楼下的一家金融类公司工作,“对她的第一印象还挺好的,是我喜欢的类型,但是当时也没有多想,因为在同一行业,但业务上又稍有不同,就想着以后能够互相介绍客户什么的。”

后来,随着双方进一步了解,肖科知道了李丽更多的信息:离异,还带着一个孩子。

“我前妻掌控欲比较强,最后因为我挣不到钱就和我离婚了,所以看她(注:李丽)一个人带着孩子,还在外面挣钱,就感觉这个人很不错,很踏实,像过日子的人,所以就更加有好感,后来就确定了恋爱关系。”肖科说。

2018年8月,肖科与李丽同居,共同抚养李丽的女儿小花。两人虽没扯证,但李丽喊他“老公”,小花叫他“肖爸爸”,一家三口生活很幸福。

但2019年4月,肖科与李丽因性格原因分手,搬到了外婆家中居住。

值得注意的是,在之后的起诉书与法院判决中,双方对于肖科与李丽同居的时间认定稍有不同:李丽的证言为,“2018年8月我与肖科成为男女朋友,同时我们三人一直居住在一起,2019年6月分手”,这比肖科给出的时间要长两个月。

对此,肖科表示:“我们俩分手的时间就是4月份,我从同居的地方搬出来,我身边的朋友都知道,问一下租房的房东也很容易确定,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非要写6月份。”

而就在两人分手后不久,2019年7月13日,李丽突然到派出所报案,称其5岁的女儿小花被肖科猥亵。

警方随即立案,并在两天之后将肖科抓获。

自证清白

“7月15日早上9点左右,我正在公司开早会,所有同事都在,突然闯进来几个身穿便衣的人,他们也没出示证件,就当众拿出手铐把我铐走了。”直到被警方讯问时,肖科才知道自己为什么被抓,“我简直不敢相信,我的前女友李丽,怎么会诬告我猥亵她的女儿?”

李丽的证人证言显示:2019年6月与肖科分手后,小花被生父赵伟(化名)带到上海玩。赵伟带小花回来告诉我女儿有一些怪异的动作,在上海和别的小朋友一起玩,有发生舔其他小朋友下体的动作。7月5日,在我的追问下,小花告诉我“肖爸爸”在我没有在家的时候有要她亲吻自己撒尿的地方,并说我不在的时候“肖爸爸”经常在我们的卧室里这样。之前在家的时候我见到过肖科让我女儿小花骑在他身上让我撞见了一次。后来我带小花洗澡的时候发现她的下体红肿,去医院检查后医生说阴道有炎症。

对于李丽的说法,肖科并不认同:“根本就没有这回事,我和小花几乎没有单独在一起的机会。小花骑在我身上确实有过一次,我立刻就制止了这种行为。”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报案登记表显示是李丽报案的,而双清区法院在审理期间问话时,李丽则表示是赵伟报的案,报案前未发现小花有异常,但给小花洗内裤总发现有分泌物。

除了李丽,作证的还有赵伟、赵伟的现任妻子及现任妻子的女儿,都证实了小花在上海的行为。

小花陈述的内容则和李丽相同。但双清区法院在对小花问话时,她表示其对肖科猥亵的事实记不清了。

对于前女友指自己猥亵小花的指控,肖科认为完全是无中生有,“她之所以这么做,完全是恶人先告状,是为了逃避责任的报复。”

肖科表示,两人分手后,2019年7月9日,李丽到肖科家中称怀孕了,要流产,需要5000元医疗费。肖科想到医院检查是否怀孕,确认了再给钱,但李丽不同意,还和肖的外婆发生了口角,并把外婆推倒在地,家人随即拨打了110。“我外婆有心脏病,李丽到了派出所后,怕我外婆有生命危险,她要担责任,就打电话把前夫赵伟叫到了派出所,两人才决定先诬告我猥亵他们的女儿。”

自杀被抢救回来后,肖科活动只能靠轮椅

肖科回忆,李赵二人当晚先是口头报的案,到了7月13日,才由赵伟写了一份转述报案书交给了派出所。

虽然肖科坚称无罪,但案件依旧按照程序走了下去。“2019年8月15日,在被关押一个月后,民警陈某拿着一纸逮捕令要我签字,我说我没有罪我不签,他说不签一样可以定我的罪,还在同监室人面前说我猥亵女童,不是人,同监室的人因此骂我一些非常不好听的话。后来,我才知道陈某拿的那个逮捕令竟然是假的。”肖科说。

回想起那段日子,肖科只有两个字:绝望。“在被关押的一个月里,我谁都联系不到,也不知道外面什么情况,再加上陈某拿着假逮捕令逼我签字,(使我)遭受同监室人的谩骂,让我感觉暗无天日,只能以死证明我的清白。”

8月17日早上8点左右,正是被关押人员集中吃早餐的时间,肖科趁别人不注意吞食了两包别人扔掉的食品包装里的防腐剂,又爬上两米高的储物台,头朝下跳了下去。“当时抱着必死的决心,我怕两米的高度不够,所以选择了头朝下的方式。”

跳下后的肖科,被紧急送往邵阳市中心医院抢救,虽然保住了性命,但四肢瘫痪,大小便失禁,被鉴定为一级伤残,完全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

肖科被鉴定为一级伤残

无罪后希望能够追责

自杀未遂的肖科,因为重度瘫痪无法被继续关押,其强制措施先后被改为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但案子仍要按程序走下去。

2020年10月14日,经历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双清区检察院向双清区法院提起了公诉。

同年11月26日,双清区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这次审理的判决书显示,该案的证据除了李丽等人的证人证言外,只有证明小花有外阴炎(稍红)的诊断证明书,小花会阴部外表未见明显损伤痕迹的鉴定意见,以及肖科符合监外执行医学条件的法院技术审核意见书。

“7月10日的诊断说小花有外阴炎,到了7月15日公安局物证鉴定所的鉴定意见就说未见明显伤痕,相隔5天,这两份鉴定是完全矛盾的。”肖科说,自从2019年4月与李丽分手后,就再没见过小花,更没做过那样的事,“这就是李丽对于我没给5000元医疗费,以及担心我外婆出现意外她要承担责任的报复。”

而对于李丽、赵伟以及赵伟现任妻子等人的证人证言是否有效,肖科和其律师也在法庭上进行了抗辩:“这些人的证人证言,都是陈某单独一人在几人同时在场的情况下进行问话并记录的,而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同时有两名警察进行询问,且证人需单独询问,避免串供的可能。在审理期间,法庭向李丽和小花问话时,两人均给出了和证言不一样的答案,恰恰证明了当做证据提交的证人证言是有问题的,无效的。”

“所有的这些证人证言笔录上,都只有陈某一人的签字,检察院之所以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就是因为这些证据不符合法律规定,最后没有办法,他们又在笔录上补签了另一个警察的名字。我的律师当庭问检察官这还可以补签吗,没想到检察官竟然回答可以。”肖科说。

肖科表示:“如果陈某和公诉检察官能够坚持依法依规办案,就根本就不会有这个案子,我也不会自杀,不会成为现在这个样子。这就是为什么我现在坚决要求追查他们责任的原因。”

虽然肖科和律师都做了无罪抗辩,但2020年12月28日,一审判决仍认为肖科构成猥亵儿童罪,判处其一年有期徒刑。

肖科不服,提出上诉。2021年3月25日,邵阳市中级法院作出二审裁定,认为一审判决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从而发回重审。

而就在本案重审期间,双清区检察院以“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理由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2021年10月18日,双清区法院裁定准许检察院撤回起诉。

同年11月26日,双清区检察院正式出具了《不起诉决定书》,“决定对肖科不起诉”,肖科被正式宣告无罪,这起持续两年多的猥亵女童案正式画上了句号。

2021年11月16日,检察院正式决定对肖科不起诉,肖科被宣告无罪

《不起诉决定书》载明:本院认为小花的父母未及时报案,侦查机关未能调取到李丽带小花到医院诊疗外阴炎的医疗证据。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肖科构成猥亵儿童罪。邵阳市公安局双清分局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虽然最终证明我是无罪的,但我的人生完全毁了。”由于四肢瘫痪,目前,轮椅和床成了肖科唯一能待的地方,一切生活都要由年迈的父母照顾。但最近,他母亲已查出了好几种疾病,部分检查结果还没出来,父亲年纪大了也需要人照顾,“要不是为了讨一个公道,我早就坚持不住了。”

他还主动与现实中的朋友都断了联系。“我是个要强的人,怕人家会多想。毕竟现在这个样子,哪怕只是普通的联系,人家也说不定会认为我是准备借钱或者什么的,为了避免这种尴尬,还不如主动断了。”肖科说。

获无罪后,肖科提起了国家赔偿申请,请求赔偿人身自由损害赔偿金8万余元以及各项经济损失385万余元,消除不良记录并登报恢复名誉,“但是他们只同意赔我被关押那一个月的人身自由损害赔偿金,我当然不能同意,事情现在还僵着”。

相比赔偿,肖科更希望能追责:“陈某和公诉检察官违规办案,陈某甚至还拿假逮捕令逼我签字,坏我名誉,就是因为这些我才想不开自杀的,从而落得现在的局面,所以我一直希望能追责。”

不过至今,追责的事情尚没有进展。“2019年8月20日检察院才出具逮捕令,判决书也明确写明了这一点,这足以说明陈某8月15号拿的逮捕令是假的,不是检察院出具的。但是公安局说记录当天事发过程的视频已经没有了,案件审理时法院去调取也没有调到,说是装修的时候掉了。但是在2019年的9月份,我的家人和检察院、公安局的人一起观看过那段视频,我的家人还录了音,记录了观看到的视频内容,足以证明陈某拿假逮捕令逼我签字给我造成巨大精神压力的过程。”肖科说。

截至发稿前,记者就此事联系了双清区公安分局和双清区检察院,双清公安分局并未正面回应,多次拨打双清区检察院的电话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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