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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营”在德州丨德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优化营商环境 获评全市十佳

海报新闻记者 祁小丽 通讯员 高忠祥 德州报道

2月19日,德州市召开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暨优化营商环境大会,通报2023年度“一把手”营商环境项目成效情况。德州市人民检察院“创新检察‘一体化履职’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项目获评年度十佳“一把手”营商环境示范项目,这也是德州市人民检察院连续两年获得此项荣誉。

据了解,2023年,德州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以“一把手”营商环境项目为契机,充分履行检察职能,能动服务企业发展,两级院均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市院先后9次召开专题党组会,制定实施方案18个,开展专项活动14次,打击侵害企业权益犯罪21件24人,根据企业线索立查司法人员职务犯罪4件4人,办理涉企民事监督案件304件,力促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57件,最大限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同时,采取“一企一案一卡”形式,为涉案企业提供全方位法律体检,共办理企业合规案件31件,形成综合治理分析报告38份,向418家涉案企业制发检察建议,帮助排查风险点937项,强化涉案企业风险预警,让企业既感受到保护力度,又感受到司法温度,在全省检察机关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推进会上作了典型发言。

工作中,德州市人民检察院还与法院、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向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制发检察建议14份,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市场监管、人力资源等行业管理,为企业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通过深化项目实施,先后有25件优化营商环境案例入选最高检、省院典型案例,4篇经验材料被最高检转发,工作做法被市委、省院主要领导5次批示肯定。

下一步,德州市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动员会议精神,自觉主动融入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德州实践,按照市委“三个高于”“五个走在前”“七个争上游”目标要求,能动服务“增创十个新优势”,不断提供更好的“检察产品”,以更精准的检察服务助推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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