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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丽英:“女包青天”,抓贪官无数,履历让人直呼彪悍

铁面无私包青天的故事相信大家都听过。国家要发展依旧离不开无数个“包青天”的反腐贡献,从新中国建立至今,中央始终将腐败当作我党的头号天敌。那么就需要我们的纪委干部出手,亮出利剑,执掌正义,他们用自己专业的态度,出色的工作能力,顶住巨大的压力,与贪腐势力作斗争。今天我们就给大家介绍一位,一生秉公执法,坚持只办铁案的女性纪检干部——刘丽英。

她的人生有哪些传奇故事呢?

1932年,刘丽英出生于山东省东平市。1947年,还在上初中的刘丽英就加入了东北地区的进步团体“青年同盟”。

1948年11月,刘丽英从哈尔滨公安干部学校毕业,那个时期警校是有工作分配的,于是她有了人生中的第一份工作——沈阳市公安局干部科科员。在长达15年间,她从一个普通的科员晋升为科长。

1963年,刘丽英因工作表现突出被调至沈阳市委组织部,担任干部处组长一职。同年底至文革初期,她又被调回沈阳市公安局,历任政治部组织科、处负责人。

可是特殊时期她却受到受到诬陷和迫害,被下放至农村从事农业劳动。期间为了让她承认莫须有的罪行,那些人将她五花大绑,还给她挂上了牌子,时不时就这样批斗她一番。在长达8年的下放岁月中,她先后失去了三位亲人。

刘丽英悲痛万分,在自责之余更加坚定了打倒腐坏分子的决心,即使常年受到非人的对待,都没有让她放弃,因为她一定要看到“四人帮”下台。到了1979年,刘丽英终于看到了希望,四人帮被打倒,而她也得以平反。通过这么多年的切身体会,更加坚定了她惩恶扬善的信念。

刘丽英虽然经历了切肤之痛,失去了挚爱的亲人,但她追求正义,能力又出众,所以“两岸”之后就被组织调往了中纪委工作。这是一份压力与责任并存的工作,但凡需要中纪委审理的案件,那必然就是大案、要案,涉及的人员肯定都是高层领导干部,我们可以想象刘丽英所面临的压力和风险

1982年,她曾接到举报,案件的主犯指向了某位市委书记的儿子,刘丽英介入之后搜集了不少的证据,但她越查就越发现这起案子没这么简单,市委书记的儿子并没有如此大的权力和能耐,可能他的贪污腐败另有隐情,幕后也许有更大的“老虎”。果然随着案情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线索指向了市委书记。这时有人向刘丽英求情,说这个书记曾经在特殊时期遭受过迫害。刘丽英却不为所动,表示被迫害不是犯错的免死牌,触犯了法律就应该承担相应的后果,如果视而不见,任其发展,作为纪委不作为,那么群众又怎么会满意呢?只要有人违法乱纪,我们就该管,并且还要管到底。

1986年,身为中纪委常委的刘丽英接到了一项重要的任务,中央派她前往江西省准备对省长倪献策违法乱纪的行为进行深入的调查。倪献策身为江西省省长,任职期间随着个人的私欲不断膨胀,做了很多徇私枉法的错事,引起了民众的不满,在当地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刘丽英接手这个案件之前,中央就曾经派调查组前往过江西省,可是由于倪献策盘踞在江西多年,培植的各种势力也是攀枝错节,最终导致调查组无功而返。然而刘丽英却偏偏不信这个邪,尽管她的身体才刚刚接受完医院的治疗,但是案情已经非常严重,组织需要她,便第一时间就抽调了得力的人手,组成了调查组赶赴江西,开展案件的调查和审理。在各种抽丝剥茧的调查和审理中,刘丽英坚持无论是谁绝对都一视同仁的原则,带领着调查组的成员收集了大量的证据和证词,丝毫不留情面地查办了省长倪献策。

多年以来,大家都称刘丽英是铁面无私的女包公。每当这个时候,刘丽英都腼腆一笑,表示这都是自己的分内之事,是纪检办案的准则。如今刘丽英已经退休在家多年,但纪检界依然流传着她往日秉公办案的风采

总之,我们的纪检工作需要更多像刘丽英这样的人。律人者必先律己,希望更多正直、高尚的人可以加入执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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