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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特殊食品生产和经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新规来了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刘静怡 谷雨微)3月1日起,《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指南》和《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大纲》将施行,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考核方式、考核内容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主体责任,也在大纲中单独列出,予以明确。

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根据指南和大纲的相关要求,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掌握与特殊食品生产、经营相关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重要规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制规定,以及基于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等有关要求。

南京医科大学医政学院副教授、江苏省健康研究院研究员杨帆告诉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经过严格的培训及考核,有助于特殊食品行业的高质量、长足发展。此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分层级划分职责,对特殊食品的生产和经营实行过程控制和风险管理,可及时发现并化解风险隐患,有效避免扩大食品安全问题对消费者的损害。

在本次公布的大纲中,对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按照职责岗位的不同,做了科学、有针对性的考核要求,将“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贯彻始终,对销售、进货、售卖、贮存、运输等经营过程关键风险点和控制措施进行了规范。

早在2022年9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就提出要求,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配备至少1名食品安全员,并在此基础上,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总监直接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杨帆告诉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公告,目前我国特殊食品企业已基本做到了安全管理人员按要求配置。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和考核在食品生产监管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北京君都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生命科学与健康医疗法律部主任张文波告诉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食品安全关乎民生根本,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教育势在必行,特别是从事食品行业相关的人员。抽查、考核能更加高效发现食品行业中出现的问题,没有问题的要精益求精,继续保持;发现问题的第一时间处理,防止食品安全破口进一步扩大。

考核、抽查不是目的,维护食品安全才是目标。“在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抽查、考核时,应杜绝走过场、走后门,保证执法者清正廉洁。此外,对负责抽查、考核的相关人员应当建立追责机制,对出现问题的食品从业者应当跟进其整改,并向社会通报。”张文波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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