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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下一步将研究扩大人寿保险与长护险责任转换业务适用的产品范围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陈婷婷 胡永新)为推动保险行业发挥专业能力,丰富保险产品供给,加快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满足人民群众特别是失能老年人的长期护理保障需求,3月31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从试点期限和范围来看,自2023年5月1日起开展转换业务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为两年。经营普通型人寿保险的人身保险公司均可参与转换业务试点。

转换业务是指人身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自愿提出的申请,将处于有效状态的人寿保险保单中的身故或满期给付等责任,通过科学合理的责任转换方法转换为护理给付责任,支持被保险人因特定疾病或意外伤残等原因进入护理状态时提前获得保险金给付。

对于《通知》制定的背景,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2020年,中国银保监会联合12部委印发的《关于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意见》中提出“研究建立寿险赔付责任与护理支付责任转换机制,支持被保险人在失能时提前获得保险金给付,用于护理费用支出”。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速,老年人对长期护理保障的需求在大幅增长。据国家卫健委披露,截至2021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2.7亿,其中失能人数在4500万左右。但目前针对老年人的长期护理保障明显不足。在现阶段人民群众长期护理保障需求增长、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供给不足的情况下,充分利用存量寿险产品开展转换业务,能够在短时间内有效提升长期护理保险供给能力,缓解失能人群护理费用压力,同时也创新了保险服务的内容和形式,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对长期护理保险的理解和认识,推动行业为进一步发展长期护理保险积累经验。

对于下一步围绕《通知》的工作安排,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银保监会将开展的工作包括,一是做好《通知》的贯彻落实工作,引导行业依法合规开展转换业务试点。二是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密切关注试点开展情况,指导和督促人身保险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操作流程和内控制度,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三是及时总结试点经验,研究扩大转换业务适用的产品范围,健全监管制度,推动转换业务稳健发展。四是做好数据积累和分析工作,逐步编制我国护理状态下的生命表,为推动转换业务和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的长期稳定发展筑牢基础。

来源:银保监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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