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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

行政编和事业编是我国机关事业单位设立的两种身份特质。作为体制内的两个身份主体,两者有相同之处,也有很多不同。

行政编

行政编是指国家党政机关及部分群团组织使用的编制,即公务员。像政府口的政府办、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管理局、人社局、工信局等,党口的委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纪检委等,群团组织的工会、共青团、妇联、供销社、社科联,政法口的法院、检察院、司法局,还有人大、政协等机关在编人员,都是行政编制。行政编制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必须在行政或执法岗位;二是由财政全额供养;三是必须参加考试获得。

行政编制不像事业单位那样区分很多类型,它只有一种编制性质。不过在行政机关存在部分工勤人员,使用的是行政工勤编制,由于他们的身份是工人,不具备提拔使用的条件,与公务员存在本质区别,严格意义上来说不是一种编制,至多是一种身份和待遇的象征。这是历史遗留问题,属于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随着行政编制的逐步核减退出历史舞台,未来行政机关将只有行政编一种编制存在。很多人常说的政法专项编制也是行政编制的一种,只是因为职能需要进行管理方式的区分而已。

事业编制

事业编制是指机构编制部门根据事业单位职能属性设置的编制。事业编制主要存在于科技、教育、公共文化和卫生服务领域,主要职责是代替政府为社会提供各类公益服务。使用事业编制的,像学校、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医院、报社、电视台、疾控中心、防疫站、救助站、福利院、就业服务中心、企业服务中心、体育中心等,多数是各类党政机关的二层机构,或者党委政府的直属机构。按照职能区分为行政执法类、公益类和生产经营类三种。其中,行政执法类未来将全部转行政,或剥离行政职能转公益;公益类大体保持现状,部分公益二类、三类或进行整合剥离收费和经营职责转公益一类,或者剥离公益职责转企。生产经营类按照计划将在今年年底全部转企。

事业编制按照财政供养方式区分为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三种。全额拨款主要存在于参公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差额拨款集中在公益二类,自收自支集中在生产经营类,目前正在进行改革,未来将全部取消,只保留全额拨款和差额拨款两种性质。

事业编制中有一类人员比较特殊,即参公身份人员。这类人员使用事业编制,但是不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而是按照公务员法管理,享受与公务员同等的工资和晋升待遇。这部分人员将随着单位的改制转隶逐步置换为行政编制,或者剥离行政属性转纯事业身份,不再保留参公待遇。随着参公、差额、自收自支等编制的清理,未来,事业编制的大趋势是将全部以全额拨款形式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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