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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汽车和采购款究竟被谁占了?

上海一家二手车经纪公司因汽车长期追不回来,只能报警。然而令人没想到是,原来分公司采购部经理宋某某不仅将公司车辆采购款及变卖款占为己有,甚至其入职时就使用了他人的身份信息。日前,嘉定区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对被告人宋某某依法提起公诉。

图源:东方IC

2023年1月16日,某二手车经纪公司报警称:2022年10月至12月期间,上海分公司采购部经理宋丁(化名)利用职务便利,虚构车辆采购信息和擅自变卖车辆,将公司车辆采购款及变卖款占为己有。

之后,警方就联系到了宋丁,可是宋丁却表示自2015年以来自己基本都在重庆生活工作,根本就没有入职某二手车经纪公司,倒是其亲哥宋某某从事二手汽车相关工作。经过侦查后,警方就将犯罪嫌疑很快锁定到了其亲哥宋某某身上。

原来早在2014年,被告人宋某某入职一家二手车店时,因招聘条件对驾龄有要求,而其亲弟宋丁的驾龄比自己长,且符合要求,遂使用其亲弟的身份后成功入职。随着工作年限越来越长,宋某某的职务高了,朋友多了,社交也广了,甚至在二手车交易行业小有名气,这让他更加不敢轻易告诉别人自己的真实姓名。因此,宋某某在入职被害公司时亦使用了其亲弟的身份信息,直至案发真实身份才水落石出。

2019年至2020年间,宋某某因失业在家、生活负支出,大约欠下了70万元外债和信用卡还款。后来,因为二手车生意一直亏本,债务的雪球越滚越大,直到2022年底,宋某某负债多达400多万元,因此他萌生了侵占公司车款的想法。

拆东墙补西墙是死路一条,宋某某侵占公司车辆和采购款两个月后就被发现。2022年11月,被告人宋某某将公司购得一辆小轿车私自卖给他人,得款17余万元,用于归还个人债务。后来,宋某某又利用他人的车源信息,虚构两辆小型汽车的采购交易,安排下属将相关信息经公司系统报送给其,并经其上报公司审批通过,骗得公司采购款30余万元,亦用于归还个人债务。2023年1月,因公司发现宋某某经手采购的车辆长期追不回来,遂案发。

嘉定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公司的车辆及采购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

作为一名成年人,都应当权衡好自己的经济能力,不管是超前投资还是超前消费,要控制在自己的承受范围之内,以此避免个人债务危机发生。如果一旦产生了大额债务,也应当合理合法解决,否则只会自食恶果。

通讯员 黄迪 新民晚报记者 郭剑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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