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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业主提出“我住一楼,一万年不坐电梯,凭啥要交电梯费”这样的问题,物业该如何解答?

一楼业主以不坐电梯为由拒绝缴纳电梯费,多次协商无果后,物业把业主告上法院,而法院最后的判决更是让人震惊不已。

对于住在高层小区的人来说,上下楼出行只能依靠电梯,特别是住顶楼的住户,如果小区电梯出现故障无法运行,几乎是寸步难行。

虽然电梯让高层住户出行便捷,给他们生活带来方便,但是因电梯日常运行维护所产生的费用也让一部分住户苦恼不已。

一楼住户到底该不该收电梯费?这一直是个非常有争议的问题,也因此而牵扯出物业和业主之间的种种“恩怨”矛盾。

对于一楼业主来说,自己一万年都不坐电梯,为什么每个月非得缴纳少则几十,多则几百的电梯费?

而对于物业公司来说,自己辛苦维护小区电梯运行,难道不需要人工费吗?况且电梯原本就属于小区公共设施,电梯的维修费用和公摊费用不由本楼的业主缴纳,难道还要物业公司自己承担吗?

对于这种矛盾该如何处理呢?我朋友正好就在某小区物业公司上班,在去年他们公司恰好遇到了同样的事情,而最后物业公司的做法,更是让朋友震惊不已。

去年小区一业主拒绝缴纳电梯费,朋友上门催缴几次都吃了“闭门羹”,业主更是直接表示:我们家压根儿就不用电梯,凭什么要让我交电梯费?想让我缴纳电梯费门儿都没有!

后来物业公司领导亲自上门了解情况,又跟这位业主协商,表示可以给业主一个95折的优惠,希望业主也能给物业一个面子,毕竟都生活在同一个小区内,彼此各让一步。可是这位业主非但驳了物业领导的面子,还当着领导的面直截了当拒绝缴纳电梯费。

这位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欺骗了他的“感情”,当初自己买房时,卖房销售承诺一楼不需要缴纳电梯费,而且还免费赠送了他一年的物业费,可是当自己搬进小区不到3个月,物业公司就开始在业主群里收电梯费,这种做法就是变相的二次收费!

当初说好了一楼不用交钱,为什么后期要变卦?这是物业公司不诚信,欺骗消费者,而且物业公司的电梯收费标准一点都不合理,其他物业都是按户收取费用,可这里却是按建筑面积来收取,根本不划算。

物业领导听后表示,小区一楼全体业主都是要交电梯费,从来就没有“一楼免收电梯费”这一说法,当初卖房销售员与业主的承诺跟物业公司没有关系,物业公司收费也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来的,不存在欺骗。

双方不但引发激烈的争吵,业主更是多次动手推搡了物业领导,彼此闹得不欢而散,物业公司一气之下把一楼业主告上了法院。

朋友告诉我,他本以为这个官司会很难打,毕竟站在常人的角度来看,一楼住户平时生活中确实用不到电梯,物业公司却非得强制收费,确实过分,如果他是法官肯定会判业主胜诉。

但让人想不到的是,这场官司打得非常顺利,最后判决更是让物业公司拍手叫好!

最后法院判断物业公司获胜,并要求一楼业主尽快补交拖欠的电梯费。

之所以物业公司在官司中获胜,法院审理给出的理由如下:

1、双方在物业合同里没有约定住一层不用交纳电梯费的相关内容,一楼业主口中说的“买房时销售员承诺一楼不用交电梯费”这件事,仅仅是销售员与业主之间的私下承诺,在合同中并没有具体显示,更没有法律效力。

2、一楼业主“一万年也不使用电梯”的理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3、一楼业主虽然生活中不常用电梯,但不代表就完全没有使用过电梯,根据物业公司从电梯里调出的监控视频显示,一楼业主偶尔会乘坐电梯去顶楼天台晾晒衣服,有时也会乘电梯去负一层车库,既然使用了电梯就应该正常缴费。

4、物业公司收取的电梯费是按照《关于调整住宅电梯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中“建筑面积收费”标准进行的,不存在瞎收费的情况。

一楼到底该不该交电梯费?法律上具体是怎么解释的呢?

像上述一楼住户因不缴纳电梯费被物业公司告上法院的事情并不是个例,之前新闻上也曾报道过类似的新闻。

家住杭州的黄女士在某高层买了一套位于一楼的住房,在2012年7月到2012年10月期间,黄女士按时缴纳物业费和电梯费。

后来黄女士觉得自己住在一楼不需要用电梯,虽然自己的车停在负一楼的停车场,但是每天乘电梯从一楼到负一楼比较麻烦,因此电梯成了摆设,自己都是步行楼梯去负一层。

于是从2012年11月后就开始拒绝缴纳电梯费,费用一直欠到2018年12月份,物业公司多次与她交涉都没有结果。

最后物业公司把黄女士告上法院,法院判物业赢。

由此可见,如果按照法律的规定,一楼业主不论是否使用电梯,都是需要缴纳电梯费的。或许很多人会觉得不公平,毕竟一楼住户在现实生活中非但用不到电梯而且还要忍受电梯带来的噪音污染和其他影响。

所以,一楼住户和物业公司经常会因为电梯费问题而产生矛盾,矛盾解决不了最后双方只能对簿公堂,闹得彼此都产生了心结。

从法律角度来看,为什么一楼住户一定要缴纳电梯费呢?我们来详细了解下。

1、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相应义务。

而我国《物业收费管理办法》中也提到关于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包含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而电梯属于公共设施设备。

由此可以看出电梯与小区内的花草树木、路灯、座椅、垃圾桶等一样,都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业主对于电梯有使用权,不能因为平时不适用电梯而拒交电梯费。

2、同时,在我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中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员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须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说简单点就是,物业公司向业主提供了生活服务,那么业主就需要按照约定支付一定的服务费。物业公司对每栋楼里的电梯提供日常维护、清洁、管理等服务,楼层里业主们上下楼乘坐电梯,享受到了服务效果,那就就该给出一定的回报。

就算一楼不缴纳电梯费,物业公司依旧会让保洁员每天按时清理电梯卫生,也会安排工作人员定期给电梯做维护保养,以确保电梯正常使用,从这一点来看物业公司已经尽到了自己的责任,那么作为业主就应该积极承担自己义务。

3、最后,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言外之意就是,物业公司在楼层里安装电梯,电梯里张贴着各种广告信息,这些广告信息给小区带来了一些额外收益,按照《民法典》的要求,这些额外收益属于业主共有,一楼住户虽然没有使用电梯,但是却一起享有了这些额外收益,那么自然就该每月按时缴纳电梯费。

从上述这些法律条文中我们能看到,物业公司要求一楼业主缴纳电梯费也不是没有道理的,毕竟物业公司不是慈善公司,维护整个小区电梯的正常运行也是需要费用的,这笔费用只能从业主身上出。

如果一楼住户拒绝缴纳电梯费,物业公司该怎么解答呢?

对于这个问题,绝大多数物业公司在多次协商无果后会愤怒的把业主告上法院,虽然法院给的判决是物业胜诉,物业公司也顺利从业主手中拿到了“迟到的”电梯费,但事情真的到此就结束了吗?

其实根本的矛盾非但没有解决,可能还会引发更大的问题。本来业主对于交电梯费就是一肚子怨言,被告上法院后更是让业主觉得脸上无光,最后还要被罚补交电梯费,一顿操作下来对物业公司的“恨意”恐怕是到达了顶点。

于是很多业主在补交完钱后,几乎都是口服心不服,私下搞各种小动作“报复”物业。例如,故意趁上下班高峰期时在电梯里胡乱按键;故意用东西挡住电梯门阻止电梯正常运行等。住在高层的业主们无法正常使用电梯,影响上下楼出行,肯定会投诉到物业或其他有关部门,严重影响物业公司的形象和口碑。

为了避免此类事情发生,物业公司除了跟物业对簿公堂外,还有别的更好的处理办法吗?我来谈谈个人的看法。

1、物业公司在收电梯费前应该好好了解下业主的情况。

虽然每家物业公司都有自己的一套管理理念和规章制度,但是在收取电梯费前还是应该先了解一番,特别是在催缴一楼业主电梯费前,更应该好好的“调查”一下业主的情况。

本来一楼住户对电梯费就是拒绝的态度,如果一楼业主家里没有车,平时生活中也确实不需要使用电梯,比如“上顶楼天台晾晒衣物”、“去负一层地下车库取车”这种需求,那么物业公司其实可以减免或者给个折扣价,对于物业公司来说,少收一家的电梯费真的损失不大。

但如果一楼家有车,且平时需要坐电梯去地下车库,平时也经常乘坐电梯去顶楼晾晒衣服,那么向他们催收电梯费就合情合理了,所以物业公司在向一楼住户收电梯费前,其实可以提前了解下一楼的情况,对于那种故意想要占小便宜的一楼业主,也可以直接拿出他们乘坐电梯的证据让他们心服口服。

2、收取电梯费应该灵活变通,收费标准也不能一成不变。

物业公司在收取电梯费上也应该学会灵活变通,一楼住户每天深受电梯噪音影响,平时也不怎么使用电梯,那么物业在收费上完全可以采取分区收费方式,对于低层住户电梯费区别对待。

比如一楼住户可以收10%的电梯费;2-5楼的住户收20%的电梯费;5-10楼的收取50%的电梯费;10楼以上的住户电梯费依次累加,这样还能公平点,毕竟高楼层使用电梯频率特别高,多交点电梯费也合情合理。

去年昆明市月牙塘小区内新装的电梯就吸引了不少社会目光,因为这个小区电梯收费采取的是“公交车”模式。

根据月牙塘小区物业表示,后期电梯收费标准为计次卡方式,2楼、3楼每次每人2毛钱,4楼、5楼每人每次2毛5,6楼每人每次3毛;月卡比较便宜,2楼、3楼每人每月48元,4楼、5楼每人每月60元,6楼每人每月72元;年卡:2楼、3楼,每年每卡518元,4楼、5楼每年每卡648元,6楼每年每卡778元。

不过这种方式有一点坏处就是,对于快递、外卖这种小区外来人员来说非常的不方便。

3、如果担心一楼业主拒交费用,在最开始时就应该与业主沟通好。

有些一楼业主不愿意交电梯费是认为自己上当受骗了,因为在前期业主买房时,有些房产销售员在推销房子时,根本不了解该小区的物业制度和物业项目的收费标准,为了能尽快把房子卖出去而故意像业主夸大海口,比如:买房就送车位、买房就免物业费、买房享不用交电梯费等。

这些口头承诺在购房合同上没有,只是销售员与业主私下商谈的,物业公司和开发商们可能都不太清楚。因此后期物业上门找业主们催交费用时,才会闹出很多矛盾。

所以,如果物业和开发商一开始就担心会出现业主拒交电梯费的事情,那么在业主最初买房子时,物业和开发商就应该主动告诉业主:如果要买一楼的房子,不管是否使用电梯,每个月都需要缴纳电梯费,同时购房合同里对于电梯费的事情也应写清楚,能否接受让业主自己决定。

4、电梯费是否包含在物业费里?物业公司应该给业主们好好普及下相关知识

物业费包括了:聘用物业管理人员的收费、小区日常维护支出和小区内清洁及绿化费用三大类。而电梯费主要包括电梯运行能耗费、电梯维护费、电梯小修费、电梯安全费。

在以前电梯费是包含在物业费里的,后来自从新的物业管理政策实施后,电梯费就开始另算了,再加上电梯费几乎年年需要调整,所以每年收取的费用可能也不同。这个政策物业公司明白,但是对于普通住户来说可能压根儿就不知道。

很多住户都认为物业费里已经包了电梯费,明明已经交了物业费,但物业公司又跑来收电梯费,人们就会觉得是物业公司想坑业主的钱,想要二次多收费,自然就会产生不满。

所以物业公司完全有必要跟业主们好好普及下这方面的相关知识,也方便后续收取费用。

写到最后。

法律确实能保障个人权益不受侵犯,但生活中有些事情如果多换位思考下,彼此间各让一步,真的不用闹上法院。

对此,大家是如何看的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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